哈尔滨工业大学是首批试办MPA专业学位教育的24所高校之一,现面向全国招生。截止到2023年8月,已累计招收二十三届MPA研究生,累计招收学员2240余人,已有1700余人毕业并获得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其余在读。具体承办MPA教育的经济与管理学院是我国首批建立的管理学院之一。
哈工大MPA培养目标是:为各级政府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求的高级公务员;为社会公共领域培养具有现代管理意识的各种公共物品的管理者;为公共领域培养高级公共政策分析人员以及公共管理领域的研究人员。
2024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时在哈尔滨、深圳设置授课点,开设哈尔滨班和深圳班,学员可自主选择上课地点。
报考哈尔滨班或深圳班的考生, 在网报填写报考院系时请选择“007经济与管理学院”,并在备注信息中注明“哈尔滨班”或“深圳班”。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哈工大MPA(非全日制)只招收报考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
二、招生名额
哈尔滨工业大学MPA教育具有较好的声誉,考试录取分数线和招生名额由学校自主确定。2024年具体录取人数以复试录取结果为准。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预报名)、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与有关要求请考生查询所选报考点及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发布的网报公告。
3.报考点选择:考生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手续。报考点由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筹设置,具体要求可查询各省招考院网站。MPA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考点。
4.报名期间部分考生需根据我校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和录取
MPA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日期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复试
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资格基本线由我校自主划定,预计于2024年3月上旬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由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组织进行考核。
3.资格审查
复试阶段统一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具有报考资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审查内容包括且不限于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4.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被我校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5.学习方式
哈尔滨班:每月上课二次,每次上课两天(周六、周日)。
五、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哈尔滨工业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学费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4年MPA总学费:哈尔滨班6.8万。学费不包含教材费、食宿费等费用。
七、基本修业年限
MPA基本修业年限是2.5年,最长修业年限是5年。
八、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在学期间被查实,取消其学籍;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学位证、毕业证。
2.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MPA的考生报考专业一律选择校本部的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专业代码:1252)。
3.哈尔滨工业大学MPA(非全日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不安排住宿,不参与奖助学金评定。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如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以国家最新的政策和学校最新的规定为准。